護理人員法第8條第2項規定護理人員執業,應每六年接受一定時數繼續教育,始得辦理執業執照更新 護理師/士每六年應完成繼續教育課程積分120點想當初還經歷過積分要150點的時光 怎麼查詢護理教育積分? 先至 衛生福利部醫事系統入口網網址 登入後點選護產積分左邊選單個人積分查詢即可查詢 註:衛生福利部醫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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